灵鸽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2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5日 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林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5人。监事胡志雄、孙璟、钟建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24)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投资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事项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6)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1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