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贸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及网络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豪良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和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沈福俊、庄远因工作及个人原因缺席,均委托独立董事杨勇代为表决。
独立董事杨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福俊、杨勇、庄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