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贸电子: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查股网  2024-06-19  威贸电子(8333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年4月25日

2、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

3、授予价格:9.00元/股

4、授予人数:73人

5、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1,250,000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周豪良董事长、总经理108.00%0.12%
周威迪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2.7018.16%0.28%
朱萍财务总监12.009.60%0.15%
核心员工70人80.3064.24%1.00%
合计125.00100.00%1.55%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保留

两位小数。本次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姓名类别序号姓名类别
1周豪良董事长、总经理38顾大易核心员工
2周威迪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9黄立前核心员工
3朱萍财务总监40徐玲核心员工
4贾全勇核心员工41王木霞核心员工
5冯庆忠核心员工42刘卫平核心员工
6陆云核心员工43李爱红核心员工
7彭惠群核心员工44辛莉娟核心员工
8曹艳核心员工45倪瑞英核心员工
9杜宏见核心员工46杨秋灵核心员工
10吴菲萍核心员工47董存璐核心员工
11曹俊廷核心员工48任天群核心员工
12肖利明核心员工49杨会玲核心员工
13黄雪明核心员工50毛高艳核心员工
14林叶核心员工51张丹丹核心员工
15张燕核心员工52周月美核心员工
16俞懿核心员工53杜荣核心员工
17江德造核心员工54孙可望核心员工
18邱文核心员工55郑乐艳核心员工
19居维佳核心员工56杨淳钧核心员工
20张本三核心员工57陈珊珊核心员工
21何芳核心员工58薛耀忠核心员工
22张雷核心员工59谢亚军核心员工
23谢春华核心员工60桑修荣核心员工
24徐明智核心员工61李纯芝核心员工
25李春雷核心员工62刘金穆核心员工
26刘强核心员工63朱正静核心员工
27蒋超核心员工64陈怡彤核心员工
28孙蚌蚌核心员工65胡凤核心员工
29蒋菊核心员工66张仲平核心员工
30吴热权核心员工67谭恋华核心员工
31黎花核心员工68徐兴明核心员工
32陈二兵核心员工69田孝勤核心员工
33丁俭军核心员工70吕明桥核心员工
34陈春杰核心员工71孙善金核心员工
35杨丽丽核心员工72唐平核心员工
36王力核心员工73陈央及核心员工
37汪杰核心员工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限售安排: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43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4800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5200万元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达标的情况下,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年度考核。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时才能100%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则

视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其它本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公司有权终止对其的股权激励,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激励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验资情况

苏州纽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州纽新[2024]B2002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已收到7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11,250,000.00元,所有款项均以货币形式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25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2027年 (万元)
125252.5098.1996.7946.2911.22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及对可行使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股)变动后
数量(股)持股比例数量(股)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28,376,10335.17%-1,250,00027,126,10333.62%
有限售条件股份52,306,50064.83%1,250,00053,556,50066.38%
合计80,682,603100.00%080,682,603100.00%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二)苏州纽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州纽新[2024]B2002号)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