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贸电子: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2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2023年12月26日,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向慈溪市威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慈溪市威力弹簧有限公司、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阔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硅橡胶制品、弹簧、金属件等材料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向慈溪市威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慈溪市威力弹簧有限公司、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合计不超过265.00万元;向宁波阔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公司向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线束、塑料件、安费诺排线等产品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向高建珍租赁房屋不超过37.50万元。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1)。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新增关联方上海恰怡科技有限公司,并增加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预计金额。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原预计金额 | 累计已发生金额 | 新增预计发生金额 | 调整后预计发生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 | 采购硅橡胶制品、弹 | 3,000,000.00 | 77,635.33 | 0 | 3,000,000.00 | 2,940,963.19 |
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簧、金属件等材料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线束、塑料件、安费诺排线等产品 | 150,000.00 | 67,688.67 | 500,000.00 | 650,000.00 | 183,735.23 | 公司新增关联方上海恰怡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增加销售产品预计金额。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其他 | 房屋租赁 | 375,000.00 | 187,500.00 | 0 | 375,000.00 | 375,000.00 | |
合计 | - | 3,525,000.00 | 332,824.00 | 500,000.00 | 4,025,000.00 | 3,499,698.42 |
注:累计已发生金额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最终以年度经审计的结果为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1517弄关联关系:高建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12.30%股份,并通过上海威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07%股份、通过淄博威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0%股份。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拥有拟租赁房屋产权,房产能正常使用,具备履约能力。
2、本次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4年度,公司向慈溪市威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慈溪市威力弹簧有限公司、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阔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硅橡胶制品、弹簧、金属件等材料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向慈溪市威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慈溪市威力弹簧有限公司、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合计不超过265.00万元;向宁波阔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公司向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线束、塑料件、安费诺排线等产品不超过15.00万元;向上海恰怡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线束等产品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向高建珍租赁房屋不超过37.50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周豪良、高建珍、周威迪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78%,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且未超过3,000.00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交易的决策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且未超过3,000.00万元,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威贸电子本次新增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关于本次新增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