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士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3号民士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7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新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查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款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包敦安、冷敏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