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士达: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82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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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9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4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45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5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56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4,600.00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1,500.00万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9,600.00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4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 | 制造业 | 制造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5,600.00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行芳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家。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洪祥昀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共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苗丽静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共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0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2024年11月2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