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7日 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玉凤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经过审核,公司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