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廖义刚、熊建新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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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