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累积投票制度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华维设计(8334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64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下列情形时,公司在股东大会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两名以上(含)独立董事;

2、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大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执行以下原则: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