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631,249股,占公司总股本1.5823%,可交
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廖宜勇 | 否 | 副总经理 | A | 407,812 | 0.3956% | 1,223,438 |
2 | 王剑 | 否 | 董事、副总经理 | A | 45,312 | 0.0440% | 135,938 |
3 | 侯昌星 | 否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A | 90,625 | 0.0879% | 271,875 |
4 | 张云林 | 否 | - | B | 1,087,500 | 1.0549% | 0 |
合计 | — | 1,631,249 | 1.5823% | 1,631,251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2017年9月1日,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张云林、王剑、廖宜勇、侯昌星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通过以2.3元/股的价格向包括张云林、王剑、廖宜勇、侯昌星在内的共计6名自然人定向发行1,266万股普通股股票的形式,进行股权激励。王剑、张云林、廖宜勇、侯昌星作出自愿限售安排,承诺自新增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自愿锁定六年(72个月)。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4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本次股权激励所涉及股份自愿限售期限将于2023年11月13日届满。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39,373,602 | 38.1916%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32,002,648 | 31.0419% |
2、个人或基金 | 0 | 0% | |
3、其他法人 | 31,718,750 | 30.7665%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5、其他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63,721,398 | 61.8084% | |
总股本 | 103,095,000 | 100.0000% |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