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3-074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2799号199#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197,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50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
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19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
2023-075)。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无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同意股数78,19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56)。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无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19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3-057)。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无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
同意股数78,19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8)。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无
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19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9)。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无
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股数78,19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0)。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无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承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19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承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1)。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无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
同意股数78,197,6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62)。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无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196,1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3)。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十)
1.议案内容:
无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
同意股数78,196,1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对《累积投票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度》(公告编号:2023-064)。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放军、刘锋
(三)结论性意见
无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1、《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