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2799号199#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904,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66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鉴于廖义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拟选举王洋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7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79)、《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7,904,9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廖义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拟选举王洋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7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79)、《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0)。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
无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议案一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97,213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放军、罗广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王洋洋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5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