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5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问询函【2024】第0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维设计)董事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在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砂石贸易业务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3年度砂石贸易业务收入591.05万元,同比增长1,175.33%,砂石贸易业务毛利率100%。你公司2023年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05亿元,同比增长1,843.51%,主要原因为预付团风县鑫盛砂石有限责任公司砂石材料款8,173.98万元以及预付江西中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砂石劳务款2,151.75万元所致。两家公司非你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根据你公司2024年一季报,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01亿元,较2023年末仅下降3.81%。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开展砂石贸易业务的业务主体、商业模式、贸易结算方式,
你公司在贸易中承担的义务、面临的风险等,以及砂石贸易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砂石贸易业务毛利率100%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开展砂石贸易业务产生大额预付款项
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团风县鑫盛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中佐建筑工程有限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司发生的采购内容、数量、金额等,以及预付款主要对手方非主要供应商的原因;
(3)结合与团风县鑫盛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中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
购协议中对结算方式的约定、预计送货期以及期后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款项仍未结转的原因,是否存在交易对手方无法按时交付货物及服务的风险;
(4)说明团风县鑫盛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中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否
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是否在上述两家企业中任职,你公司是否存在变相为其他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上述问题请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对外投资
2022年1月,你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联营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江西多信宝数字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拟与联营公司上海多信宝共同投资设立江西多信宝数字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1月16日更名为江西华维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维链云”)。华维链云注册资本1,000万元,你公司持有6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上海多信宝持有40%股权。2022 年6月,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联营公司持有的江西多信宝数字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以0元价格收购华维链云40%股权,并承担400万元出资义务。交易完成后,你公司持有华维链云100%股权。2022年12月,你公司通过华维链云受让上饶市茂富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茂富”)51%股权,纳入合并范围,上饶茂富主营业务为砂石建材贸易。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你公司以0元对价转让华维链云75%的股权,定价依据为“投资单位无重大资产,出售股权时点存在超额亏损”;又以0元对价收购湖北省易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易运通”)100%股权,定价依据为“注册资本未足额实缴,业务经营处于起步培育阶段”,湖北易运通主营业务为建筑材料制造及销售。
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华维链云2022年、2023年经营情况等,说明你
公司参与设立、后续100%控股华维链云仅一年,即转让75%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你公司砂石贸易业务实施主体相关情况、上饶茂富2022年、2023
年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转让上饶茂富控制权对你公司砂石贸易业务的影响;
(3)结合2023年两笔股权交易定价依据、交易对手方与你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股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上述两笔交易均定价为0元的合理性,是否涉嫌向其他方进行利益输送;
(4)说明2023年两笔股权交易审议过程及信息披露情况,是否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问题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3、关于应收账款
2023年,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2亿元,较期初减少22.76%。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原值1.47亿元,其中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原值8,289.43万元,占比56.21%。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年以内5.25%、1至2年15.75%、2至3年29.19%、3至4年42.74%、4至5年49.88%、5年以上100%,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79.60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模式、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充分说明一年以上账龄应收账
款占比较高的原因;
(2)列示重要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 回款风险,
以及你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3)详细列示各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计算过程,并结合主要
交易对手方资信及经营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关于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管理费用1,576.67万元,同比增长19.12%,其中薪酬支出824.43万元,同比增长16.57%,差旅招待费146.50万元,同比增长50.23%,办公费及其他136.02万元,同比增长32.88%。你公司期初管理人员45人,期
末管理人员41人。
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变化等,说明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
变动与管理人员数量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2023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办公支出情况等,说明差旅招待费及
办公费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
5、关于一季度业绩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1.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55%;毛利率25.29%,较上年同期下降21.1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7.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7.51%。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可比公司业绩、在手订单情况等,详细
说明一季度营业收入、毛利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继续下滑风险;
(2)结合一季度销售回款情况、付现成本支出情况等,说明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由正转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4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