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比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3-116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五)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决议无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违反本制度规定实施关联交易的,监事会应责成予以改正;因上述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董事应当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监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会罢免相关责任董事的职务。
第三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实施关联交易的,董事会、监事会应责成予以改正;因上述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董事会应当罢免其职务。
第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交易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应当罢免其职务;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都含本数;“过”、“超过”、“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构成公司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制订并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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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