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传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小、流动性高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任一时点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此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短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小、流动性高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审议程序
2023 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3 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结合《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理财额度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稳健型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投资收益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为防范风险,公司安排专人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