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传动: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1、审议情况: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3 年12月15日起 12个月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官网上刊登的《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2、披露标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 1,00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截止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1,0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2,999.90 万元(含本次已购买理财),合计 3,999.90 万元,达到上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华安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国债逆回购 | 2,999.90 | 2.460% | 1天 | 固定收益 | 国债 | 自有资金 |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说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市场风险较小,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2、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
四、 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投资方向 | 资金来源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浦发银行许昌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公司稳利23JG3461期 | 1,000.00 | 2.55% | 2023年9月27日 | 2023年12月27日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募集资金 | 否 |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华安证券国债逆回购业务回单》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