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活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公告编号:2023-027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1日,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43,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3.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5,4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269,528.34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4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公司 | 115,490,000.00 | 593,500.00 | 0.51% |
2 | 中速内燃机 | 公司 | 30,700,000.00 | 0 | 0% |
活塞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 | 10,000,000.00 | 0 | 0% |
合计 | - | - | 156,190,000.00 | 593,500.00 | 0.38% |
公司尚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上述表格中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投资总额,公司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及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截至2023年7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 | 21250161006300003424 | 76,834,485.29 |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营业部 | 298683471294 | 20,000,888.89 |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支行 | 411903840410108 | 30,001,333.33 |
合计 | - | - | 126,836,707.51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能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査意见》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