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活塞: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勇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998,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2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0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训发、张勇、宇德群、孙立森、张洪吉共5人代表的合计34,794,225股已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4,01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翟春雪、于璇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