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同惠电子(8335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9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 楼首席合伙人:胡少先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人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64人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50,100万元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17,800万元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0,100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12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制造业制造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批发和零售业批发和零售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3,200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0万元。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信息,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也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第七次会议决议。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