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5  同惠电子(833509)公司公告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资本情况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1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31元/股,发行股数为2,174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37,179,4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589,150.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590,249.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2600188000280896)74,943,550.94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110501012801659260)52,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5-13号)。2021年1月11日,本次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2021年2月22日,公司收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集资金人民币14,280,249.34元存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

82600188000280896)。2021年2月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1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便保荐机构监督和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账户分别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260018800028089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110501012801659260)。此两个账户开立之后一直仅用于募集资金用途,未作其他用途。

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颁布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至销户日余额存储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8260018800028089674,943,550.946,711,898.63活期
0.00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811050101280165926052,000,000.00205,928.97活期
0.00结构性存款
合计126,943,550.946,917,827.60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金额
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126,943,550.94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16,945,406.79
(1)募集资金流入14,280,249.34
(2)理财及利息收入2,665,157.45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136,971,130.13
(1)支付发行费用5,352,994.30
(2)募集资金累计项目投入131,618,135.83
4、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6,917,827.60

四、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专用账户结余6,917,827.60元,已转回公司银行基本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

五、 备查文件

(一)销户证明文件;

(二)《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