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309.144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185.5696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309.144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309.1446万股,公司未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185.569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185.5696万股,公司未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35,75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16,309.1446万股减少至16,185.5696万股,注册资本由原16,309.1446万元相应减少至16,185.5696万元。
三、备查文件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