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9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5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浩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4,345,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股东
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86,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王鹤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各项运营结果,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45,6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45,6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45,6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2023年度各项运营结果,对2023年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45,6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45,6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8,693,323.9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0,119,769.18元。
2023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63,091,446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45,6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价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上披露的《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45,6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亚媛)》(公告编号:2024-0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鹤)》(公告编号:2024-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锦侠)》(公告编号:2024-01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银龙)》(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45,6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45,6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86,56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丁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371,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价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赵浩华、唐玥、任老二、丁一、许海平、钱宁栋、吴强、臧建伟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35,75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16,309.1446万股减少至16,185.5696万股,注册资本由原16,309.1446万元相应减少至16,185.569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4,345,4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价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586,568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志敏、葛伟康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