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公告

查股网  2025-04-22  同惠电子(8335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550,00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定向回购依据:

1、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业绩指标”的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考核期间业绩考核目标(以2021营业收入1.479亿元计算)解限售系数
第三个解限售期触发值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5.00%80%
目标值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0%100%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3855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39亿元,较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31.10%,未能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要求,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即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明确如下:

(一)公司实施2024年利润分配前,本次回购价格为4.28元/股。

(二)公司实施2024年利润分配后,本次回购价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因派息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

-V)÷(1+n)

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03元/股。

5、回购注销资金金额:

(一)公司实施 2024年利润分配前:回购款总额为1,550,000股×4.28元/股=6,634,000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公司实施 2024年利润分配后:回购款总额为1,550,000股×4.03元/股=6,246,500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6、回购注销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姓名职务拟注销数量(股)剩余获授股票数量(股)拟注销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二、核心员工
1许海平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钱宁栋核心员工18,00000.4425%
3吴强核心员工30,00000.7376%
4臧建伟核心员工24,00000.5900%
5冯益华核心员工24,00000.5900%
6陆群核心员工24,00000.5900%
7刘亚国核心员工42,00001.0326%
8宋苏洋核心员工30,00000.7376%
9陈绪聪核心员工36,00000.8851%
10陈茜核心员工12,00000.2950%
11何其齐核心员工30,00000.7376%
12ZHAO XIN ZHE核心员工30,00000.7376%
13陶丁愉核心员工21,00000.5163%
14黄维核心员工18,00000.4425%
15张立核心员工24,00000.5900%
16武胜强核心员工24,00000.5900%
17周剑核心员工24,00000.5900%
18陈乐乐核心员工24,00000.5900%
19谢增辉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0唐健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1王磊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2胡勇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3冯斌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4许剑雷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5王男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6程梦理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7王晓森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8李春生核心员工24,00000.5900%
29钱小秋核心员工24,00000.5900%
30陆去疾核心员工24,00000.5900%
31姚增伟核心员工24,00000.5900%
32王波核心员工24,00000.5900%
33曹晨核心员工21,00000.5163%
34曹俊贤核心员工21,00000.5163%
35吴晨辉核心员工21,00000.5163%
36王强核心员工18,00000.4425%
37陈生海核心员工18,00000.4425%
38殷杰核心员工18,00000.4425%
39唐俊杰核心员工18,00000.4425%
40何斌核心员工18,00000.4425%
41王丽核心员工18,00000.4425%
42周鹤峰核心员工18,00000.4425%
43孙俊平核心员工18,00000.4425%
44顾剑核心员工18,00000.4425%
45钱丽华核心员工18,00000.4425%
46佘晓文核心员工18,00000.4425%
47黄韡霖核心员工18,00000.4425%
48吴新建核心员工18,00000.4425%
49吴进进核心员工18,00000.4425%
50朱迪核心员工18,00000.4425%
51REN JING核心员工18,00000.4425%
52张珂迪核心员工18,00000.4425%
53殷亚明核心员工18,00000.4425%
54申宁夏核心员工15,00000.3688%
55房春华核心员工12,00000.2950%
56商洪福核心员工12,00000.2950%
57黄锦栋核心员工12,00000.2950%
58杭新亚核心员工12,00000.2950%
59吴明阳核心员工12,00000.2950%
60刘通核心员工12,00000.2950%
61陈娟瑜核心员工12,00000.2950%
62何爱群核心员工12,00000.2950%
63周麟核心员工12,00000.2950%
64潘梦云核心员工12,00000.2950%
65韩德新核心员工12,00000.2950%
66赵旭核心员工12,00000.2950%
67崔香核心员工12,00000.2950%
68孟祥嵘核心员工9,00000.2213%
69万小丽核心员工9,00000.2213%
70李红霞核心员工9,00000.2213%
71丁迎弟核心员工9,00000.2213%
72沈琼核心员工9,00000.2213%
73杜丽核心员工9,00000.2213%
74江翠珍核心员工6,00000.1475%
75李耀核心员工6,00000.1475%
76洪旭核心员工6,00000.1475%
77刘瑜核心员工75,00001.8439%
78吴新壹核心员工15,00000.3688%
79沈雯核心员工15,00000.3688%
80蔡云雅核心员工10,00000.2459%
81刘敏捷核心员工10,00000.2459%
核心员工小计1,550,000038.1069%
合计1,550,000038.1069%

四、 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类别回购注销前回购注销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79,407,31849.06%77,857,31848.57%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81,038,37850.07%81,038,37850.55%
3.回购专户股份1,410,0000.87%1,410,0000.88%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1,410,0000.87%1,410,0000.88%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00%00%
——用于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00%00%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00%00%
总计161,855,696100%160,305,6961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2025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五、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

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 备查文件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