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锂电: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德瑞锂电(833523)公司公告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大华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变更情况

大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黄丽莹、秦晓锋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委派郑荣富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晓锋工作调整,大华所现委派黄丽莹、郑涵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荣富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丽莹: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涵: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郑荣富:201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丽莹、郑涵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郑荣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