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锂电: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194,502,495.56元,资本公积为155,361,260.95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51,079,875.12元,其他资本公积为4,281,385.83元),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23,377,239股,派发现金红利15,584,826.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924,1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000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00000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7,924,13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1,301,369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3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6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6月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32,259,194 | 41.40 | 9,677,758 | 41,936,952 | 41.40 |
无限售流通股 | 45,664,936 | 58.60 | 13,699,481 | 59,364,417 | 58.60 |
总股本 | 77,924,130 | 100.00 | 23,377,239 | 101,301,369 | 100.00 |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1,301,369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262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兴业大道4号 联系人:丁实荣
电话:0752-2652009 传真:0752-2652511
九、备查文件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