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8  骏创科技(833533)公司公告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637,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47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列席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9,872,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636,6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股数5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00.0000%540100.00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夏敏、陈茜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