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1  骏创科技(83353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吴宇、叶邦银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符合上述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宇、叶邦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11)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宇、叶邦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宇、叶邦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

2023-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宇、叶邦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

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宇、叶邦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宇、叶邦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宇、叶邦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议案内容:

为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宇、叶邦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宇、叶邦银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5)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变化、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公北京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及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各项登记手续;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新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政策规定或新的市场条件,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作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任谷璋等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拟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3年9月26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3-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