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一、股票期权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骏创JLC2、850080
2、授予日:2023年10月16日
3、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4、行权价格:8.35元/份
5、实际授予人数:2人
6、实际授予数量:59.40万份
7、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实际授予明细表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 |
任谷璋
中国
核心员工
50.40 82.35% 0.51%
陈伟锋
中国
核心员工
9.00 14.71% 0.09%
比例合计
59.40 97.06% 0.6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登记完成股票期权名单如下:
合计序号
序号 | 姓名 |
类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 任谷璋 核心员工
2 陈伟锋 核心员工
上述名单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行权要求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二)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行权的比例(X),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行权期 | 对应 |
年度 |
A
) |
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B) | ||
目标值( |
Am
) | 触发值( |
An
) | 目标值( |
Bm
) | 触发值( |
Bn
)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3
7.5亿元
6.38
亿元
0.85亿元
0.72
亿元
202410亿元
8.50
亿元
1.2亿元
1.02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 行权比例(X) |
营业收入(A)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B)
≧
Am |
且
≧
Bm | X=100% |
B≥Bn |
(除A≧Am且B≧Bm之外)
X=85%
B<Bn | X=0 |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后的值。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的制定的《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优秀 |
(A)
(B)
良好 | 合格 |
(C)
(D)个人行权比例100% 80% 6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行权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经测算,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调整后):
不合格预留授予数量
(万份) |
(万元) |
2023
(万元) |
2024
(万元) |
2025
(万元) |
59.40 344.82 52.61 222.73 69.48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实际费用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