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关于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1-27  骏创科技(833533)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833533

公告编号: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3年11月23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第一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议案》《2021年度第一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第一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20)、《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本持股计划规定:“本计划所持公司股票自股票完成过户之日起锁定36个月。本计划参与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合伙份额锁定期为36个月,自参与对象获授合伙份额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如公司在此期间成功上市,则不再受本条的锁定期限制,而应以上市规则要求的锁定期为准。”2022年5月24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3日。同时,由于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2年6月8日止,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2年6月8日为触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延长后本持股计划锁定期截止2023年11月23日。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3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二、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办理解限售手续。解除限售后,本持股计划工作小组将根据本持股计划的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处置。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计划的存续期为10年,自本计划实施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

算。

(2)本计划期满后参与对象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若本计划参与对象将其通过受让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转让,转让所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收及成本后支付给该参与对象,同时,参与对象持有的、该等抛售股票对应的合伙份额应全部予以注销,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在审议变更事项时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3、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未延长,则自动终止。

(2)本计划参与对象将其通过受让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票全部转让,转让所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收及成本后支付给该参与对象,同时,

参与对象持有的、该等抛售股票对应的合伙份额应全部予以注销;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公司在审议变更事项时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