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833533 |
公告编号: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2023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DF20231031002),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及相关申报稿。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北交所下发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2023年12月8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延期回复的申请》。
2023年12月14日,公司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首轮问询回复相关材料。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并于2023年12月27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2024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4年5月15日,公司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第二轮问询回复的相关材料。
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并于2024年5月22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2024年5月22日,公司因诉讼事项向北交所申请中止审核获批准,并于2024年5月22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截止目前,公司诉讼事项已完成听证和开庭,同时完成2024年半年度财务更新工作,并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向北交所申请恢复审查程序,并已获批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