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3-084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春利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1-3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1-3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094,276,309.15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934,291,852.86元,其他资本公积为159,984,456.2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40,600,000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1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无需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140,600,000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乔友林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经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将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乔友林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经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将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拟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第四
3.回避表决情况: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