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094,276,309.15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934,291,852.86元,其他资本公积为159,984,456.29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140,600,000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600,000股为基数,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0,6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81,200,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5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2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73,734,660 | 52.44 | 73,734,660 | 147,469,320 | 52.44 |
无限售流通股 | 66,865,340 | 47.56 | 66,865,340 | 133,730,680 | 47.56 |
总股本 | 140,600,000 | 100.00 | 140,600,000 | 281,200,000 | 100.00 |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81,200,000股摊薄计算,2023年第一季度,每股净收益为-0.28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调整相关参数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A2幢201、202
联系人:仪传超
电话:010-67805055
传真:010-67837190
九、备查文件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触发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406,000股,增持价格不高于
42.00元/股,增持金额不超过59,052,000元。本次权益分派后,控股股东增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高于21.00元/股,计划增持金额上限保持不变,增持数量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