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3-104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9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春利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乔友林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需要,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昆明生产基地建设费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回购价格调整为0.56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260,000股,回购资金金额为145,600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乔友林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回购价格调整为0.56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260,000股,回购资金金额为145,600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乔友林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经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将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昆明分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为便于在云南等地开展临床试验等相关业务,加快产品研发,公司拟设立昆明分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此次设立分公司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设立昆明分公司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为便于在云南等地开展临床试验等相关业务,加快产品研发,公司拟设立昆明分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此次设立分公司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设立昆明分公司的公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