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董事会资料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晓静、乔友林、韩强
2023年8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