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暨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之承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并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股,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8%-0.36%,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0.00%
为1,050.00万元-2,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1)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项,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户等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户等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无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