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永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暨终止回购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暨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约定,“在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回购公司股票方案:
1)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而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公开发行价格,已符合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公司决定终止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及终止回购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继续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回购股份结果公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