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材:2023年年度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蔚文绪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252,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61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247,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32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华志)》(公告编号: 2024-00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林)》(公告编号:2024-00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健)》(公告编号:2024-0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飞)》(公告编号:
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结了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运营结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因不存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故不需要单独计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2023年的各项财务工作及2024年的经营规划和目标,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0)《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和《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该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聘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修订并完善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4-0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
2024-02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252,6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议案(二十一)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马军强先生、王会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议案(十九)之一 | 《关于提名并选举蔚文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52,678 | 100% | 当选 |
议案(十九)之二 | 《关于提名并选举张金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52,678 | 100% | 当选 |
议案(十九)之三 | 《关于提名并选举杨占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52,678 | 100% | 当选 |
议案(十九)之 | 《关于提名并选举马永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60,252,678 | 100% | 当选 |
四 | 事的议案》 |
备注:经查验,股东蔚文举作为一致行动人之一,该议案其投了弃权票,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股东蔚文绪、马军强、杨占坡、蔚文举共同为一致行动人,如果四方对重大事项不能协商一致,依持股多的一方的表决意见为准。因此,该表决结果应以蔚文绪(持股比例最高,占22.3197%)意思表示行使表决权。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因不存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故不需要单独计票。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议案(二十)之一 | 《关于提名并选举顾华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52,678 | 100% | 当选 |
议案(二十)之二 | 《关于提名并选举袁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52,678 | 100% | 当选 |
议案(二十)之三 | 《关于提名并选举宋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52,678 | 100% | 当选 |
备注:经查验,股东蔚文举作为一致行动人之一,该议案其投了弃权票,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股东蔚文绪、马军强、杨占坡、蔚文举共同为一致行动人,如果四方对重大事项不能协商一致,依持股多的一方的表决意见为准。因此,该表决结果应以蔚文绪(持股比例最高,占22.3197%)意思表示行使表
决权。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因不存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故不需要单独计票。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议案(二十一)之一 | 《关于提名并选举马军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60,252,678 | 100% | 当选 |
议案(二十一)之二 | 《关于提名并选举王会先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60,252,678 | 100% | 当选 |
备注:经查验,股东蔚文举作为一致行动人之一,该议案其投了弃权票,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股东蔚文绪、马军强、杨占坡、蔚文举共同为一致行动人,如果四方对重大事项不能协商一致,依持股多的一方的表决意见为准。因此,该表决结果应以蔚文绪(持股比例最高,占22.3197%)意思表示行使表决权。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因不存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故不需要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金鹏家裔(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谢佩娜、郑茗
(三)结论性意见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范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蔚文绪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张金羽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杨占坡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马永峰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顾华志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袁林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宋飞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马军强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王会先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5月15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二)《金鹏家裔(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