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11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格式符合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