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10  惠同新材(8337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及其他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480,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64,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 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一、 《关于提名李程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熊立军先生、曾鹏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程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二、《关于提名王文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熊立军先生、曾鹏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王文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三、《关于提名姚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刘月娥女士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姚瑛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议案一《关于提名李程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42,480,862100%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名王文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2,480,862100%当选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议案三《关于提名姚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42,480,862100%当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议案一《关于提名李程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064,362100%当选
议案二《关于提名王文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064,3621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傅怡堃、黄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李程垒董事任职2024年10月9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文豪董事任职2024年10月9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姚瑛监事任职2024年10月9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