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依规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5号)文件,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7月17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1,7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人民币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86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6,827,668.7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32,331.25元。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3年7月7日、2023年8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0560号)及(天职业字[2023]4436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实施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分别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使用情况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 591180346336 | 年产350吨金属纤维项目 | 使用中 |
608081268075 (注) |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 54980188000142114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注销 |
注:该银行账号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应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号。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12月20日对该募集资专项账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销户前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2.97元转入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光大银行撤销单位银行账户/解约申请书》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