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股网  2025-03-31  惠同新材(833751)公司公告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并按照相关衔接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415,900,667.120415,900,667.120%
负债合计48,184,658.81048,184,658.810%
未分配利润123,621,068.150123,621,068.1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67,716,008.310367,716,008.31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367,716,008.310367,716,008.310%
营业收入191,070,047.390191,070,047.390%
营业成本116,274,875.61167,901.75116,442,777.360.14%
销售费用5,243,891.50-167,901.755,075,989.75-3.2%
净利润34,643,869.34034,643,869.34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643,869.34034,643,869.340%
少数股东损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