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0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产池业务。公司以其持有的票据、保证金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集合作为资产池,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质押融资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业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对该业务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亿元,期限1年,具体事项以与银行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3年第一季度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