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8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3.7885%股份的股东江伟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提请在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司以其持有的票据、保证金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集合作为资产池,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质押融资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业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对该业务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亿元,期限1年,具体事项以与银行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江伟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江伟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金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