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3-099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1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唐联生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于同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于同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
3.回避表决情况: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选举唐联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查询,唐联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黎仁华先生、陈实先生、刘素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黎仁华先生、陈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黎仁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其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经查询,黎仁华先生、陈实先生、刘素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黎仁华先生、陈实先生、刘素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黎仁华先生、陈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黎仁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其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查询,黎仁华先生、陈实先生、刘素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鉴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根据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江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查询,江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总经理江伟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曾健先生、彭尧先生、杨建先生、周理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查询,曾健先生、彭尧先生、杨建先生、周理江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周理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查询,周理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周理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查询,周理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总经理江伟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周海明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查询,周海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总经理江伟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陈竞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查询,陈竞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总经理江伟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陈竞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查询,陈竞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103)。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1、《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