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实)

查股网  2024-04-22  瑞奇智造(83378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3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陈实,男,中国国籍,1979年6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副教授。2005年5月至2008年7月担任加利福尼亚大学医疗系统、PerkinsInc.计算机软件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5年9月担任中咨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律师及专利代理人,2015年10月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任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访问学者;2018年5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社会与金融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2017年6月至2022年6月任民建四川省委第九届法制委副主委;2018年2月至2023年2月任成都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2023年6月今任民建四川省委第十届青工委副主委;2023年6月至今任民建四川省直委第十七支部副主任委员;2023年1月至今任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2023年6月至今任第四届成

都市委、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政协法律顾问;2023年6月至今任成都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2023年11月至今担任瑞奇智造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2023年11月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方式
110001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1100

报告期内,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意见 类型
2023年11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1100

报告期内,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意见 类型
2023年11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

(五)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参加公司重要专题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听取公司管理层工作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行业发展趋势、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和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另外,本人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3天。

四、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要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多渠道投资者沟通交流平台,通过接听中小股东电话、组织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方式,保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股东的知情权。

2、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列席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重点与中小投资者就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资本市场表现、行业发展前景等进行了沟通,对中小投资者重点关注的诉求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有效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沟通,及时了解审计机构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关键审计事项并提出了审计要求,并督促审计机构按审计计划及时完成年审工作,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根据约定履行职责,履责情况良好。

另外,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有关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事项。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采用自学和参加监管机构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自己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建议和意见,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四川证监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包括北交所联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专项培训等。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向关联方成都开诚机械有限公司销售材料,金额为2,302.41元,发生的金额较小,本人认为该交易未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

满,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年,本人将本着勤勉、诚信的原则,坚定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陈实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