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2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向13名激励对象共授予345.00万份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4年9月5日,授予价格为2.80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或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唐联生、陈立伟、江伟、刘素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