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黎仁华、居平、陈实、刘素华因异地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9)。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1、《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