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咨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4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龙浩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27)。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