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8  泰祥股份(833874)公司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沈烈、孙洁、许霞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马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为借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资金划转将以宏马科技实际的经营需求分批安排。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宏马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为满足宏马科技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宏马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宏马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