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祥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或列席对象:
1.2024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25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7.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为(5)人 |
7.01 | 《提名王世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7.02 | 《提名姜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7.03 | 《提名蒋在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7.04 | 《提名何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7.05 | 《提名杨长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8.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为(3)人 |
8.01 | 《提名沈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8.02 | 《提名孙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8.03 | 《提名许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9.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为(2)人 |
9.01 | 《提名叶金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9.02 | 《提名梁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1、公司独立董事沈烈、孙洁、许霞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7、议案8和议案9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议案8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258号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雪电话:0719-8306877转8999传真:0719-8788070邮箱:jiang.xue@taixiangshiye.com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58号邮编:442013
(五)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出席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7.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 应选人数为 | 选举票数 |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5)人 | ||
7.01 | 《提名王世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7.02 | 《提名姜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7.03 | 《提名蒋在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7.04 | 《提名何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7.05 | 《提名杨长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8.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为(3)人 | 选举票数 |
8.01 | 《提名沈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8.02 | 《提名孙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8.03 | 《提名许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9.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为(2)人 | 选举票数 |
9.01 | 《提名叶金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
9.02 | 《提名梁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92”,投票简称为“泰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投票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票 |
对候选人A投X1票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户 | |
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代理 |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备注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